公共营养师是从事人群或个人膳食和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传播营养、平衡膳食与食品安全知识,促进社会公共健康工作开展的人员。
2021年12月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职业能力建设司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网约配送员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其中包含了公共营养师的职业技能标准。
十余年来,公共营养师在全国范围内的数量逐年递增,对我国社区和基层营养保健工作起到了促进和提升的作用。新标准的发布,意味着公共营养师未来会朝着职业培训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公共营养师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营养师是通过科学合理地调配大众的饮食来促进人们的身体健康,减少各种慢性病的发生。近几年,营养师也在趋于成熟,与营养改善密切相关的营养产业也是一个具有生命力和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人体解剖生理学:了解人体各器官、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以及人体的生长发育过程。
2、生物化学:掌握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化学成分和生理功能。
3、微生物学:了解微生物的种类、生长规律和对人体的影响。
4、免疫学:掌握人体免疫系统的组成和功能,以及常见疾病的免疫防治方法。
5、药理学:了解药物的分类、作用机制和副作用,以及药物与营养的关系。
1、膳食营养素:掌握各种膳食营养素的种类、含量、生理功能和摄取标准。
2、膳食调查与评估:掌握膳食调查的方法和技巧,能够对个体或群体进行膳食评估。
3、膳食指导与干预:根据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膳食计划,进行膳食指导和干预。
4、食品安全与卫生: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掌握食品加工、储存、烹饪等过程中的卫生措施。
1、疾病与营养:掌握常见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的发病原因和预防控制措施。
2、特殊人群的营养:针对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进行分析和指导。
3、肠内营养:了解肠道功能紊乱的原因和治疗方法,掌握肠内营养的支持技术和应用。
4、营养治疗:运用营养学原理和方法,对患有营养不良、代谢性疾病等患者进行营养治疗。
1、公共卫生政策与法规: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公共卫生的政策和法规,掌握营养保健工作的法律依据。
2、社区营养保健服务:掌握社区营养保健服务的基本内容和方法,能够开展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3、公共媒体与营养传播:了解公共媒体在营养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和影响,掌握有效的营养传播策略和方法。
4、组织与管理:掌握公共营养师职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1、营养计算与评价:掌握能量消耗、膳食调查、食谱编制等基本技能。
2、食物成分分析与评价:掌握食物中各种营养素的检测方法和评价标准。
3、膳食干预与效果评价:能够针对不同的人群和问题,制定合理的膳食计划,并进行干预效果的评价。
4、营养咨询与沟通技巧: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咨询技巧,能够为社会提供有效的营养保健服务。
公共营养师培训大纲涵盖了基础知识、营养学基础、临床营养学、公共卫生与营养教育以及专业技能等多个方面,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公共营养师,为社会提供优质的营养保健服务。
能胜任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各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和各类餐饮业及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从事膳食营养的评价、管理和指导工作,以及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学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课程考试不仅要关注学员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同时注重考查学员运用知识实际操作的能力。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机考等方式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法。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60 min。
1.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零点起航颁发《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鉴定考试的学员,考试成绩合格,由人社部门认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颁发相对应的等级证书,证书在官网查询,全国通用。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仅供参考)